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我厅组织编制了云南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征求意见稿)。
为充分了解各方面意见,进一步做好修改完善工作,现就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可按附件所列途径向我厅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18年8月14-20日。
附件:云南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征求意见稿)及反馈意见途径:
1.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电话:0871-64123086,邮箱:pjm1157@126.com。
2.在野外进行放射性同位素示踪试验审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电话:0871-64123086,邮箱:pjm1157@126.com。
3.危险废物转移跨省审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电话:0871-64141960,邮箱:hbttrc@163.com。
4.进入环保部门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审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电话:0871-64124586,邮箱:762078478@qq.com。
5.外国人进入环保部门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审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电话:0871-64124586,邮箱:762078478@qq.com。
6.辐射安全许可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电话:0871-64123086,邮箱:pjm1157@126.com。
7.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电话:0871-64141960,邮箱:hbttrc@163.com。
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电话:0871-64137970,邮箱:1343049283@qq.com。
9.排污许可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电话:0871-64154528,邮箱:148427952@qq.com。
10.防治污染设施、场所关闭、拆除或闲置审批:
(1)拆除或者闲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审批(县)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电话:0871-64148103,邮箱:1315042359@ qq.com。
(2)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场所的核准(县)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电话:0871-64141960,邮箱:hbttrc@163.com。
云南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8月13日